国家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申报及建设行动是由国家财政部、住建部、发改委三部委联合发起,在低碳规划、生态增绿工程、可再生能源应用、绿色建筑、文化旅游产业、绿色低碳交通体系、镇村建设统筹、环境综合整治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施一揽子建设,并重点实施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、公共建筑节能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、环境污染防治、商贸流通等五类重点建设项目,基本涵盖了中国传统小城镇迫切需要加强及改造的内容。
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按集约节约、功能完善、宜居宜业、特色鲜明的总体要求,创建一批生态环境良好、基础设施完善、人居环境优良、管理机制健全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的绿色重点小城镇,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模式积累经验。开展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示范,能够增强小城镇居住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,提高人口和经济集聚程度,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;有利于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,加快服务业发展,促进扩大内需,推进经济结构调整。